昨晚夜歸,經過火車站天橋的時候,正遇上小販「走鬼」。賣烤肉的壯男一馬當先,一面大喝借過啊!借過啊!向人群示警,一面推著謀生的手推車拔足狂奔。一車車的烤肉、腸粉、魚蛋、豆腐花、臭豆腐、油渣麵就這樣在轉眼間的功夫,消失在夜色之中,場面驚險。不過天橋上本來分割成兩邊的人群很快又合攏了起來,除了空氣中漸漸散去的紛陳五味之外,彷彿什麼都沒有發生。天橋上只剩下一檔賣生果的有牌小販,以及兩三檔推銷網絡服務的攤位。經過生果檔時,我順便買了一份特價的台灣柑。賣生果的老伯一邊自誇他的生果新鮮又便宜,一邊嘮叨著時世。大意是慨嘆世道艱難,罵一些人只顧埋怨小販愈來愈多,卻不理解四十多歲就找不到工作的苦況。做小販還算是自力更生,結果又要給人趕。我付過錢後,向老伯笑了笑,點了點頭,本來想說些什麼,結果什麼都沒說就混入人群,向家的方向走了。
我一路上惦記著那老伯的話,在漸涼的晚風中,那一席話散發著一股生活的溫潤。是啊,事情不就是這麼簡單嗎?世道艱難,小販憑自己的勞力和技藝在社會邊緣討取生活,卻每每換來「髒、亂、臭」的污名,隨時被驅趕、追捕。除了要面對罰款之外,更有可能被沒收貨物以至生財工具。令我深感不安的是,這個伴隨著大部份香港人成長,豐富了香港生活和文化的「行業」,在眾目睽睽之下,長期被污名化,成為被打壓、驅逐的一群,這背後究竟說明了什麼問題?
早於1845年,殖民地政府就訂下了首條規管小販的法例。及後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的設立,對小販的「管理」/打擊手段更為「完善」。除了通過立法和發牌制度,規管小販的經營時間和區域外,更設立打擊小販活動的小販管理隊(現稱一般事務隊)。港府於70年代開始停止發牌並逐步收回已發的小販牌照,進一步將小販從城市的「合法」景觀中剔除。
小販是最純粹的自由市場奉行者。小販是挑戰權威、霸權的「俏皮者」。小販是多才多藝、靈活多變的街頭「戰士」。以上種種對小販的抬舉,也許透露了部分學者過於浪漫,甚至是天真的想法,然而我們的城市的確需要一些浪漫和天真。小販不但是香港街頭文化的始祖之一,在社會大眾的生活中,小販作為城市景觀的一部分,是大家都不時會(樂於)光顧的行業。與此同時,似乎大家又認同打擊小販活動的合理/法性。多數人都覺得對小販的監管是場沒完沒了「貓抓老鼠」的遊戲,是「飛鳥不盡,良弓不藏」,在控制之內顯示權威的戲碼。只要雙方不要做得「太過火」,大家都樂於做個旁觀的消費者。至於怎樣才算是「太過火」呢?這就要看本地媒體的臉色了。以小報意識形態為主的本地傳媒,向樂於生產「迎合」受眾口味的負面新聞。有時也會罕有地在血腥和鹽花之外,點綴一些罐頭式的溫情。只要在香港雅虎的新聞搜尋中鍵入「小販」一詞,就會找到一大堆衝突的負面新聞。其中又以小販和「一般事務隊」之間的衝突最多。
*毆傷販管隊主任 小販判賠35萬
*小販遭票控激動暈倒
*食環署5人報稱灼傷 小販發惡 打翻水煲
*警方掃蕩維園非法擺賣
*長發�h無牌小販襲食環職員 「人肉餐牌」兜生意 黑幫「睇水」
這些新聞中,小販的形象往往被不加思考地扭曲為不講理性,任意妄法的「惡人」。當然仍會有些販賣溫情的例子,如前幾個月發生的中環白蘭花事件。社會輿論就對「一般事務隊」的「橫蠻」大加鞭笞。一時間彷彿社會上充滿了「正義」的喧囂。其實小販的「惡」,不正正反映了社會加諸於他/她們的壓迫嗎?他/她們文化程度不高,在政治、經濟方面又缺乏影響力。所有建制之內的申訴渠道對他/她們來說,或多或少都是一道道的障礙。一個在法律上已經被定性為「非法」的群體,「惡」的氣質已經被刻印了。此外他/她們為了生存,除了「惡」,難道還有其他退路與進路嗎?話又就回來,當社會輿論義憤填膺地批評「綜援養懶人」的同時,為何又對那些在社會邊緣,以自己的勞力和技能換取生活的小販百般折磨呢?我們的社會是在驅趕生活、製造貧窮,還是企圖將所有人都圈養在資本家操控下的,那愈來愈可恥的「就業市場」之內呢?
在這即食的年代,傳媒的報導總以稍縱即逝的動態新聞為主,受眾也多數懶得去消化新聞背後的意涵。在日益沉重的生活壓力下,別人的痛苦或者一絲即食的濫情可以是最佳的娛樂,一切注定剩下短暫的憤慨、無奈、濫情,以及吞食一切價值的犬儒。天一亮,又是一版版的血腥和鹽花,昨天之事已經不再有新聞價值。世界愈轉愈快,誰還有心力從新聞中閱讀人文的關懷。從歷史中找回現在。更惶論從廢墟中找出樂土。
小販不但代表了街坊的品味和廉價的消費,更可以起著緩和貧窮階層痛苦的作用。失業的人可以繞過日漸殘酷的就業市場,以自己的勞力和技能為生。另一方面小販提供的廉價消費,可以減低貧窮階層的生活負擔。有人擔心小販是商鋪難以應付的競爭對手,因為他們沒有租金和「燈、油、火、臘」等的開支。然而這恐怕只是地產商企圖壟斷商品交易場所,所使用的恐嚇技倆。一來小販們賣的貨品,與商鋪賣的比較,多是廉價、實惠而不多入流的產品。售賣的對象雖部分重疊,但差異的部分更大(尤其在香港這個早已「成熟」的消費之都)。二來商戶也可以聯合起來以此向地產商施壓,要求地產商減租以降低成本。如果我們都承認「從乞衣兜度拿飯食」是不符合社會道義的事,這樣與虎謀皮也許不是人們想像的那麼困難.....
參考:
1.張少強、周燕如〈另翼生計空間的開創〉,羅永生編《誰的城市》,香港:牛津大學出版社,1997。
2.馬國明《路邊政治經濟學》,香港曙光圖書公司,1998。
3.許寶強《富裕中的貧窮——香港文化經濟評論》,香港進一步多媒體,2003。
7 comments
in china,there r more,more poor
just live like some secondery citizents.
同意!從《中國農民調查》一書,就可見一斑...
我老母當了十幾年小敗養大我,我覺得好勁!我好佩服以前人們的生命力,有手有腳就可以維生。太久的不說,就回到八十年代:工廠女工可以打完一家又一家;在家穿穿膠花的又能養大一家人,總算可以靠雙手掙來吃的穿的。不過現在膠花沒得穿了,女工也沒得當,而小販也越來越難當。女友家樓下以前每到晚上都會擺有十來檔熟食小販,近一年卻長期駐守三兩名小販管理隊。
後來有一阿伯在不是小販集中地的地方賣炒粉麵,是鑊氣夠拋晒鑊那非常罕有那一種。算是想避開管理隊吧,但不知是否他太好生意而大受注意,還是遺下太多油漬在地上的原因,管理隊決意要捉他。阿伯說他們表示一星期捉要他五晚,最後阿伯不再賣街了,反而派卡片,在家炒再送外賣。我也時有落單,十六七蚊一大盒的炒粉麵,我們通常也給四十塊買兩盒,算是TIPS也好,是對阿伯自食其力一種支持也好。
現在的社會,就是在打壓人們的自然生命力。要活命只有手有腳是不行的。民間知慧沒用處,工商管理好前途。我們就總是要學些九唔搭八的知識才能生存。追不上時代脈搏的就是廢人,是四肢健全的不殘而廢。
我們的城市,越來越不是我們的。我們只能被牽著鼻子走,預先決定了我們要學甚麼,幹甚麼,走甚麼路。若“靠山食山,靠水食水”是太浪漫化的話,我們連靠近大陸,取點貨來賣街邊也是不能的。
要找生計,只有兩條路:
一)為資本家打工,滿足他們的各式要求。
二)成為資本家
資本家成了生計的代名詞。
在上世紀之初,人們最主要還是靠當個體戶,做點小買賣為主的,現在要做個體戶已經是難上加難了。再者,不在企業拼搏,爭取大好前途,反而去開間寒酸小店的人,也被認為是不知長進了。
在工業城市當中,非正規經濟(informal economy)一直是低下層的生活最後防線。透過做不同類形的散件工作或小販等,他們也能在缺乏政府支援下勉強生活。可是這些空間不斷受到政府和大型企業的打壓變得越來越細。在政府「決心」整頓市容去體現全球大都會的任務,加上超市、連鎖店等大型零售企業一步步侵蝕這個非正規經濟,使低下層的困苦生活亦得毫無保障。
引自《全球大都會中的勞工》李劍明
http://www.grass-root.org/modules/wfsection/article.php?articleid=211
i strongly agree with you. over HKSAR tang govern, poor people can not survive
the
let